Saturday, June 23, 2007

邏輯

你們這群港男~為什麼會怒插香港的女生~就是因為出於你們的自卑~因為慢慢發現女生的能力已遠遠超越你們這群港男~只會數別人那裡不好不好~那你有想想你自己嗎?你是十全十美嗎?以前的人都會說:好男不與女鬥!這句話你懂嗎?因為會跟女生過不去的~都不是好男!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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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有趣。本網開張以來第一次收到比較攻擊性的回應,十分有趣。我從不管制言論,看倌可以按《求饒》一文的回應來看看。「這群港男」云云,從何說起?嘿嘿,在這裡手執筆桿子,插得淋漓盡致的,不多不少,只有區區在下一人而已,大可衝著我而來,無任歡迎。

這位無名氏的回應本來水準欠奉,不過姑念是頭一遭,我特地放在版面以揚其威,同時找個機會跟大家說說邏輯學,也是一樂。我這個網,叫「怒插港女」,並非叫「怒插香港的女生」。我常說一個人讀書識字,應該用功,否則讀書識不了字,差之毫釐,謬之千里,遺害甚深。「港女」和「香港的女生」有何分別?請從第一篇《風釆》讀起,這種程度的問題,本不欲解釋,但藉此機會,曉以邏輯,想來在佛祖面前,亦是一功。以下所書,乃洋人之 Predicate Logic 也,悟者一笑,不悟為妙。

Hx : x 是香港的女生
Kx : x 是港女

本網所述乃是:
∃x(Hx→Kx)

而這位無名氏所理解卻是:
∀x(Hx→Kx)

一個符號的差別,有何玄機?本網看倌水準之高,當已明瞭。無名氏若還不懂,可找本 Colin Allen 和 Michael Hand 合著的《Logic Primer》一讀,MIT出品。其實也不一定讀洋書,中國悠悠數千年文化,對邏輯已有論述。戰國時名家公孫龍,對港女是否香港的女生,早有明辯,千古流傳。

無名氏續道:「只會數別人那裡不好不好~那你有想想你自己嗎?你是十全十美嗎?」原來一個人,是要自身十全十美,才可以說別人不好,這個邏輯,區區孤陋寡聞,從未聽過。不過經深思之後,覺得委實不錯。數千年來,中國官場有種職業,叫禦史言官,專門用來數說皇帝不是,說到痛處,也是殺頭不得,麻煩之極。如果無名氏早生幾年,向當時的皇帝進言,運用其邏輯,明令若非十全十美者,皆不能罵皇帝。如此一來上至唐朝魏徵,下至明朝海瑞,通通都要封嘴,皇帝耳根清靜,實是美事一樁。說回現今社會,那些電台名嘴,專欄作家,長期橫行霸道,對政府政策說三道四,破壞和諧社會。如果無名氏邏輯成立,梁文道陶傑之流,既未十全十美,想來都需要封咪封筆,從此不能再罵政府,實是大有利於施政。更為可惜的是,無名氏邏輯並未於四年前發明﹗2003年七一大遊行,五十萬人上街,群情激憤,批評施政失誤,叫董特首下台。若果當時董特首能在政府總部外面,對著群眾大聲疾呼:「你們只會數人家那裡不好不好~那你們有想想你們自己嗎?你們是十全十美嗎?」五十萬人撫心自問,並未十全十美,實不應說董生不好。當即羞愧自慚,偃旗息鼓而去,急急如喪家之犬,忙忙似漏網之魚。董生出此奇招,一場危機迎刃而解,日後又何需受腳痛下台之苦?可惜可惜。

10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港女邏輯果d 程度,不提也罷,難得兄台會拎佢出來上一課,睇完之後,笑鬼死我

Anonymous said...

她的邏輯當然有問題。若她說要十全十美才可以說別人不好。套用同樣的邏輯,她現在在說港男不好,難道她自己是十全十美?是否自打嘴巴呢?

大家相距很遠,大人和小孩筆戰,贏了未必開心,Elvis兄還是放過她吧。

Anonymous said...

佢話"會跟女人過不去的,都不是好男"

咁即係話,如果女人要男人買LV,要男人畀呢樣果樣錢,要男人做牛做馬,個男人一律唔肯,算唔算同女人過不去呢?

亦即係話,女人要點就點,先算係好男人播

都唔知乜鬼野邏輯,男人好與唔好,你有乜野資格來定義? 抵畀人串......

Anonymous said...

有言道 真理越辯越明

還忘版主多多宣傳一下這個Blog

好等正反雙方打成均勢,才是我們這些看熱鬧者的福氣

Elvis said...

所謂刀劍無眼,小弟只怕刀光劍影之下,殃及Cat兄這看熱鬧者的池魚喔。

還是我一個人唱獨腳戲的好。

cargo iJiS said...

呢個無名氏嘅邏輯能力可以不理,如果要自己十全十美先可以批評其他人,咁係唔係要整到一個十全十美嘅漢堡包,先可以話麥當奴個個唔好食呢?

ah-yun said...
This comment has been removed by the author.
ah-yun said...

笑死我啦!!!

I wonder how many people know what ∃ & ∀ mean?!?!

I took a math logic class in college but I didn't fare well at it cuz the entire class was trying to prove ONE theorem!! (and of course I had forgotten which one.)

Elvis said...

Yun,

Elementary Logic, 沒讀過, 並不出奇。畢竟也是哲學入門。

但這兩個符號, 中學有讀過數學便懂了。相信不會不知吧。

Anonymous said...

笑鬼死 >v<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