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12, 2007

流動

我有時會認真地思索,是何種土壤會令這種文化滋生?雖然在《進化》和《犀象》二文曾經探討過,香港男人可能是製造港女的最大元凶,但這畢竟是遠因。香港男人從來如是,但「港女」二字,在英治時期,我從未聽過。男人對其忍無可忍,出來口誅筆伐,大概也只是這幾年的事情。在此當中,應該還存在著一條導火線。

首先要說個declaimer。以下所書,充滿了個人假設和以偏概全的生活經驗,無法論證,不過有興趣也可以一讀。

這一切,可能是由階級矛盾所激發。(按:甚麼是階級矛盾,成因發展特點影響如何,大可以走去讀馬列毛,這裡按過不表)在中世紀的歐洲和日本,階級乃是世襲,在印度,階級更是宿命;除了殺戮外,鮮有階級流動的階梯。相較之下,中國算是文明了一點,畢竟有科舉這條正常管道,但也僅限於男性。古時候的女性想提升自己的社會地位,幾乎只有一條途徑,就是通過婚嫁依附男人,這是無分中外的。這種觀念,維持了幾千年,到近代才開始改變。文明如英國社會,也要直至一次大戰之後的1928年,才讓女性有投票權。因為一戰時,男人多上沙場作戰,而後勤和軍需的工作,唯有依賴女性,這才得以肯定女性對社會的貢獻。英國在12世紀已經擁有大學,但也要直至1878年,才由倫敦大學大學學院首次取錄女生。

近代的女性比古時候幸福得多,能夠通過工作和接受教育,提升自己的社會地位。以香港為例,六七十年代的香港大學文學院,就是政府高官的搖籃。「手袋黨」近十多年來權傾朝野,有人能做到一人之下萬人之上,這也說明了香港社會的進步。而另一方面,依附男性以提升自己的社會地位,這種觀念,從未消失。既然能夠輕鬆地單靠結識男人來提升社會地位,為何還要捨易取難,選擇努力發奮這條路?有些有能力的女性,當然不屑為此,但這並不能否定這種觀念的客觀存在。一個家住屯門屋村的女子,大學讀不成,英文只是半通,但因為機緣結識了一位年輕才俊,及後遠嫁美國,丈夫供她讀書。五年之後她回來香港,不但英文流利,而且談吐得體,還擁有同輩沒有的國際視野和品味。這種故事,在我們身邊畢竟時有發生。所以你也難怪,不少女子結識到一名新的異性時,她有點像jobsdb的過濾器,會問問他的學歷,工作,薪水,甚至有否車子房子。在下就是試過,說自己是雙失青年,和說自己是從事某種工作,會得到截然不同的對待。思之不禁莞爾。

所謂階級提升,有時候並非純是金錢的問題,而是一種願景。能夠結識到一位年輕才俊,他未必會供養妳,但妳在他身上,總會學到一些一般男友身上學不到的東西。他能夠帶給妳的,可能是看懂一部電影,聽懂一部歌劇,穿好一件衣服,也可能是明暸一件新聞事件背後的含意,還有旅遊的經歷和國際視野。在生活上很多微細的地方也能夠體現到這種提升,但要靠自己的努力去獲得,的確並不容易。

這種依附而獲提升的文化,是香港獨有的嗎?非也非也。不單亞洲地區有,連人們眼中的文明社會如英美澳加,也一樣存在,只是程度有深淺而已。我大膽地假設一下,這種港女風釆,在階級矛盾愈嚴重,貧富愈趨兩極的社會,便愈容易滋生。在歐美一些高稅的福利社會,中產家庭和勞工家庭的收入,或只相差40-50%,但在今天的香港社會,兩者相差可達幾倍。一名二十幾歲的洋妞,在結識到一位異性時,可能還會看他對哪個流行歌手有興趣,看看他紋身的花樣是否有型,為人是否風趣。但有些港女在這個年紀結識異性,可以是赤裸裸的jobsdb了。我有時候會覺得,洋妞到了二十多歲,思想上都不及港女成熟,還是帶點少女的天真。這可能是因為其社會的貧富矛盾並不嚴重所致。

香港的港女文化在這幾年變本加厲,成為一個現象,愚見以為,還是因為階級矛盾之激化。導火線,在於香港回歸後經濟不景氣,後來更跌進谷底。在2003年,大家都一窮二白,齊心共渡難關之時,還沒有見過探討這種風釆的風氣。可是此後兩年,經濟開始好轉,但只是一部份人受惠,很多人還是生活艱難,此時這種港女現象便漸漸浮現了。我在《弔詭》一文中描述了一段騎牛找馬的故事,在這幾年間我當真目睹過七八遍。尤其當堅尼系數達到危險的水平,當身邊的人生活好轉,當一些女性朋友透過依附男人而改善了生活,而自己卻沒有趕上時,這種心態便更容易出現。

這其實並非香港獨有的問題,在貧富更為懸殊的大陸社會,可能更嚴重。幾年前我去上海開會,下機時已是夜晚,給同事拉了去衡山路。我們四處亂闖,去到了一間很堂皇的Club,擁有一個偌大的露天花園,還有室內酒吧場地。在花園裡站了密密麻麻喝酒聊天的人,少說也有五百來人,洋人超過了一半。但是唐人面孔的人中,有99.9%都是女性,男性唐人只有小貓幾隻,這是在香港LKF不能看到的現象。是否上海男性都不喜歡Clubbing?這背後的意義,可以留待大家想像一下。我還見過另外一個情景,一班香港男人在大陸的Club喝酒聊天,和一個新認識的女子閒談了幾句。那女子知道他們是香港人,也知道他們的簡歷後,忽地走開,到一旁去跟另外幾個女子說了句話。下一刻,那班女子竟同一時間轉頭望了過來。然後那新認識的女子便走回來,說她有些朋友想結識你們,何否做個朋友?如此情境在香港實在很難看到,可謂嘆為觀止。有道香港男人在大陸受歡迎,大膽假設一下,這還是和階級流動有關。

中國女人這種渴望流動的神緒,也體現在一部香港電影之中。許鞍華大導,在大陸修行了幾年,拍了一部絕佳的電影,叫《姨媽的後現代生活 》。姨媽是誰?她是一個出身上海的文藝知青,文革時上山下鄉去了東北,自此落地生根嫁了個大老粗。這和她的身嬌肉貴,自非很配合。她不甘於這種社會地位,最終也拋下丈夫女兒,出走回了上海。而到了她女兒那一代,卻整天嚷著要男友帶她出國,男友力不從心,她便罵他無用,天天吵架,說要分手。中國女人如果代代如是,不知多少家庭會破碎,誠可悲也。

51 comments:

Unknown said...

板主先生,
其實70年代已有談及港女心態的歌詞作品,羅文的醉眼看世界,歌詞中有句 "嫁個大闊佬,貪佢死得快,未結婚,可以住埋,為有錢派"

梁巔巔 said...

印度 oD人就真係慘! 好似話一出世個姓係屬於妓女, 唉, 就一生出嚟注定....

另, 女人之所以受嗰個男人吸引, 外表其次, 又真係憑佢, errr.... 吇 oD嘅女仔, 咪睇人品學識教養囉. 衰嘅, 睇有冇 $ 有冇社會地位呢 oD~

said...

這篇好。

一直納悶為什麼港女的故事像是這麼普遍,對我來說卻又那樣遙遠。然,走進這文章的思維以後,似乎依稀看得到那立在遠處不很明顯的出口。

圈子裡男男女女皆不熱中向上移,大家不過是混口飯罷,造就不了賺人熱淚的港男港女癡情故事。

Anonymous said...

Hey why u did change the blog name into 對牛彈琴? Come on, you got the right to 怒插港女!!

Btw, I'm a girl born in HK.

Anonymous said...

「所謂階級提升,有時候並非純是金錢的問題,而是一種願景。能夠結識到一位年輕才俊,他未必會供養妳,但妳在他身上,總會學到一些才一般男友身上學不到的東西。他能夠帶給妳的,可能是看懂一部電影,聽懂一部歌劇,穿好一件衣服,也可能是明暸一件新聞事件背後的含意,還有旅遊的經歷和國際視野。在生活上很多微細的地方也能夠體現到這種提升,但要靠自己的努力去獲得,的確並不容易。」

冇辦法!對於初出茅廬的「麻甩仔」來說,他們要面對太多在財力上及經驗上遠勝自己的對手;當自己還在地鐵站玩PSP的時候,那個上年才和他一同畢業的女同學卻坐在男朋友的凌治房車內笑談在北海道滑雪的趣事。港女變得比較成熟、有見識同埋行出黎比較淡定,係比港男容易,因為可以借助外力。

又或者響果啲K場大話骰「擺門」遊戲上,同埋掃把佬橫行嘅「戰場」廝殺氣氛下,港女是沒有壓力的(例如不會面對埋單的風險,最差的情況都係AA而已),自然表現得淡定。港女指出某些「麻甩仔」行為鬼鼠及没有自信,係客觀的事實,但她們是在沒有壓力的情況下去評論別人的,不過呢啲野冇得公平架喇。

一個港女如果因為結識了一個高質港男而獲得見識或文化上的提升,並因此睇唔起「以前」和自己是同一水平的男性朋友,本來不是太大問題,只要該「高質港男」肯為自己「炒貴」咗果條女嘅行為承擔「最終責任」,對市場是沒有影響的。之不過果啲「高質港男」當中有幾多成係抱玩家心態而「落場」呢?一個玩家響佢活躍果十幾年起碼同你「炒貴」五十條女或以上,就算「普通」高質港男換五六次女朋友都好正常,但佢地只能娶一個老婆,頂籠keep多一兩情婦。

啲「高質港男」攪完就拍拍籮柚走,留低一大班個心態已經「炒貴」咗嘅Hello Kitty,基層港男難以Follow。

Anonymous said...

http://hk.myblog.yahoo.com/little-bread

現代思想教育.....既 blog. 你看看便明點解而家 d 人會愈來愈盲毛.

過內人 said...

今次有點不太認同。

現今港女,很多都可靠自己的能力爭取自己想要爭取的生活或物質,但她們卻同樣是暴發戶,只是在表面上的禮儀、談吐、購物及生活上文明,但骨子仍然不文明;或者失去了善、謙、卑、尊之心。

富者或不貴也。貴,不是穿一件衫、講一句話、看一本書那麼簡單的。

已故霍英東博士作例子,就算港女有他的富,亦無法做到有他的貴。當然,港女的辯護理由,通常只針對霍英東當然運送物資到大陸一事。

Anonymous said...

Elvis 君這篇文章,小弟會形容為殿堂級作品,是一篇在市面上非常難見到的經典文。

只要細心、耐心點看,思維一下,是有相當大的啟示意義。

Anonymous said...

其實我認識不少大陸女子, 比港女更「港」的... 認識了一個香港男朋友就覺得自己升級了... 還以洋港女的打扮 (當然是土味甚濃的) 混進港人堆, 一出聲便是「唔鹹唔淡」的廣東話.... 這現象實在是不堪入目....

Anonymous said...

哈.....哈,嘿嘿 .

其實我認識不少香港豬西女子, 比港女更「港」的... 認識了一個香港專業中產男朋友就覺得自己升級了... 還以洋港女的打扮 (當然是土味 cheapy 甚濃的) 混進爛桂坊, 一出聲便是「唔鹹唔淡」的港式英語.... 這現象實在是不堪入目....

( 如果咁咁咁,你就點點點 )上.

gaubinfor said...

TVB 的處境劇往往在無心插柳下突破一般港燦們的社會觀念.

之前個套引入喬寶寶那個角色, 遠比正苦主導的共融社會活動和口號有效.

在播的 "同事三分親", 無論黃家嵐, diana, 伍恆, 明亮, 文承君和 doris 都被塑造成不同程度的強悍女子. 武紀勇, 阿一, 狗俊, 陸哲, 樓華, 田在山相對其他劇集的男角明顯更 "弱男". 以前 "男親女愛" 的 miss mo, 或之後的蔡少芬 vs 黃子華已明顯在男角塑造上突出 "弱男" 形象, 但像 "同事三分親" 那樣多面化去塑造不同範疇, 層次的 "弱男" vs "悍女" , 自問電視撈飯大的也未見過.

"弱男" 如何自處, 為何在其他討論區, "狗俊" 的角色越來越受網民歡迎, 希望 "狗俊" 最終能和他的 diana 終成眷屬的 posts 越來越多 (尤其是 "香港討論區" 內的電視劇專區), 是個很值得研究的課題.

拖羅 said...

elvis,毎一次看你的文章,都能令我驚喜。

介不介意推介一兩本書?等我地可以學下野~~謝謝

Anonymous said...

re:

人 提到...
http://hk.myblog.yahoo.com/little-bread

哈哈哈,多謝好介紹,條女真係缺乏腦部賦能。

Anonymous said...

話時話,我覺得 改左 [ 對牛彈琴 ] , 真係幾過癮下, 呢個 Blog 名唔錯 ~

Anonymous said...

在看書的歷程中,讀過兩則很有意思的
故事。

《印第安給予者》
在大航海時代,一個白人來到了美洲大陸。有一個晚上,他覺得很冷,很冷。好心的印第安人見了,便給予這個白人一張毛毯。第二天早上,那個印第安人想收回那張毛毯,那個白人很詫異,為甚麼印第安人吝嗇得連一張毛毯也不肯送給有需要的人。最後,很不甘心的將那一張毛毯還給那個印第安人。而那個印第安人也很詫異,納悶著為何那個白人那麼貪心的想佔有了一晚的溫暖後,不單不懂感謝,還連那張毛毯都想拿走。

港女就有點似故事中的白人。當她們期待著一個王子帶領她們往階級的梯子往上爬時,甚麼都要那個男的給付。而且,他們不單止還想拿走那張毛毯﹝男方在她身上的投資﹞,還在抱怨為何那張毛毯不是手織絲製,沒有一個好的市價。卻甚麼都沒回報給那個男的期望想得到的回報。

所以男士,就像故事中的印第安人般,把毛毯都投資於其他人身上,期望比投資在用了很多skII變白的港女白人身上得到有更多的回報。而且,投資在其他女士身上,收回回報的機會,總比投資在港女身上高。

有投資,期望回報,然後再投資,再期望回報,是健康的迴圈。只想搾乾投資人的白人,最終破壞了雙方關係,不歡而散。所以,能出得起手織毛毯的印第安人,斷不會投資在白人身上。

這是小弟對這個問題的另一個看法。至於階級流動這種心態,愚沒想過。卻是對這個問題的一個不錯的解釋。

Elvis said...

有些人可能會覺得我的說法不可思義, 但請先看看以下這個故事:

http://hk.news.yahoo.com/070109/12/1zmzm.html

http://appledaily.atnext.com/template/apple/art_main.cfm?iss_id=20070110&sec_id=4104&subsec_id=12731&art_id=6702019

http://www.takungpao.com:82/news/07/01/10/MW-676425.htm

Anonymous said...

[ 印第安給予者 ] 這個回應相當唔錯。

有時回應的人是什麼 ID 唔重要,難得的是看到具質素的回應。

由真正有質素的人去談港女和寫文章,只要保持這種質素,男士爭回尊嚴指日可待。

同樣地, Elvis 君的文章,如果由一個 [ 雙失人士...哈哈~] 寫都有這種市面難尋的質素,港女八婆團要認真檢討了。

看了不少八婆團的 Blog , 其實真係全無質素,就算女性 ( 港女 ) 網站,都係三幅被,只要男士們緊守 ( 質素 ),對改善港女問題有直接幫助。

過內人 said...

識個掂的,分返佢1%~2%都好過佢自己做十年八年,正所謂「快、靚、正」。

唔通要佢日日咁做呀。大佬!佢睇到o的青春好值錢,好似得佢會老會大,其它人無o家。

Elvis said...

gaubinfor,

其實也不難解釋這種現象。TVB那個時段的節目的對象為何? 相信大家都清楚。強女vs弱男, 之所以在那個時段受歡迎, 可能是一種對象們達不到的願景。

Elvis said...

人......,

不要哈哈, 當真是雙失的。

絕對同意你說, 是看內容, 不問 ID。

大學講師還是地盤佬, 只要言之成理就可以, 直得尊重, 不要因人廢言。

Elvis said...

已屆三天思想之期, 本網改回原名。

過內人 said...

天國的階梯


每間公司都有一個「女皇」,我任職的律師行也不例外。當我還未戒奶,「女皇」已經崛起,三十出頭就升做equity partner,隻手遮天,成為法律界的奇葩。她每日戴鵪鶉蛋般大的鑽石戒指,從山頂獨立屋到中環上班。毛主席說,女人可以「起半邊天」,我們一班小職員也就向毛主席學習,「女皇揮手我前進」。  

說句老實話,我生平最怕女上司。小氣、情緒化、妒忌心重……全都是女人的特徵,相信沒有人會比我Daisy更有資格作出這個評論。一個女上司可以原諒一個無能的女下屬,卻無法原諒一個比她漂亮的女下屬。正因如此,在「女皇」的統治下,我在這間公司注定無運行,但我卻一點也不介意,依舊每天穿Armani套裝和高跟鞋,大搖大擺地在公司裏橫行。「女皇」對我大呼小叫,我也只會怪她荷爾蒙失調,絲毫沒有放在心上,因為我知道即使眼下吃了虧,但在99%的情況下,漂亮要比不漂亮數得多。

三種命運

「女皇」到了今時今日,算是在她的事業階梯上爬到了頂峰。像我這樣能夠考入國際律師行的人,若非擁有優秀的學歷,就是憑藉父母的人脈關係或祖宗的庇蔭,因此,國際行大都人才濟濟;就像八十年代的大富豪夜總會,美女如雲。諷刺的是,我們這班律師的命運竟然也跟大富豪的小姐出奇地相似,同樣只有三條路可以行。

  第一,全心全意做好呢份工,直至升做媽咪,那便不用親自服務客人,只需湊女湊客;就像「女皇」,一直留守在這間國際律師行,直至升為合夥人,自己不用落手落腳做deal,只需招攬生意,而收入當然教一個普通律師望塵莫及。

  如果說,「最好能夠在國際律師行做合夥人」,就等於說「最好我的父親是李嘉誠」。可惜,上天只特別眷顧了Victor和Richard。受惠於內地經濟起飛,國際律師行在八、九十年代大舉擴充業務,略懂中文的律師都有機會上位,時勢造英雄。時至今日,擴充的速度已遠遜當年。這條事業的階梯,就好比女人的一生。一般而言,晉升為合夥人需要七至十年的年資,若三十五歲前未能升做partner,那就這輩子都別再奢望好了;正如三十五歲仍未嫁得出的女人,覓得好老公的機會小得可憐。

  如果認為湊女湊客這種工作太令人厭惡,平日就得盡量向客人拋眉弄眼,施展渾身解數博被人「包」;同樣也有律師努力取悅bankers,博被投資銀行羅致做in-house counsel,那就可以結束迎送生涯,埋街飲井水,今後只招呼一個客人。

  在大富豪混久了,若找不到男人包養,又未能升做媽咪,該怎麼辦?那就只剩第三條路──轉去較小的場所工作。所以,即使在「女皇」的管治下無運行,我大可以轉到投資銀行做in-house counsel,或轉投另一間規模較小的律師行,由於我具備在國際律師行工作的經驗,在細行會比其他人更優勝,晉升機會自然也較多。

森林法則

  至於我們的客人──bankers,表面看似風光,但他們的命運其實與「小長今」差不多。所有預備宮女都要通過考試,升格成為國花宮女,才有資格成為中宮殿的水剌宮女。Bankers也一樣,初入行先做三年analyst,合格才可升做associate(MBA畢業生一般可直入做associate),順利的話,再做三年vice president,就有機會晉升為executive director,至於最終能否升做managing director,就要看你個人的造化了。不過,行內競爭非常激烈,盡是洪水猛獸,有人連analyst那一關都挨不過就已被踢出局了。這個「三年又三年」的遊戲,不是人人玩得起。

  很多人花上大半生,在事業的階梯上奮力向上爬。在這條漫長的階梯上偶爾向下望,也難免會頭暈暈、腳仔軟。天天都搏老命,究竟這道階梯是否在引領人早登天國?無奈半路中途,「爬梯難下」。正因如此,在「天國的階梯」上,盡是一臉茫然的攀爬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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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好o左,無咁多衰o野

Elvis said...

各位別怪我以下不用書面語。

頂癮!!! 有冇咁橋啊?? 我呢頭講階級流動, 九龍塘果邊就講晉升階梯?????

好彩我早幾日寫成, 如果唔係大家仲以為我同佢對著幹, 哈哈......

過內人 said...

elvis,

兩個對著幹的人,是很容易成為戀人的。

摩擦,使兩人開始對對方生了記憶;時間成為了兩人的催化劑。漸漸地,他們兩人的心靈開始互通……繼而愛上對方……

黑人 said...

> 過內人

我們無法否定...女律師背後的寫手是男人這個可能性。無謂把別人逼上斷背山吧。

嘿嘿嘿

Elvis said...

過內人,

請問你所謂的「磨擦」, 是物理事件的描述, 還是比喻描述呢?

Anonymous said...

我個人意見 ( 無乜代表性架~ ):

從看 Elvis 君的 Blog ,我反而覺得 Elvis 本身無咩話標榜和什麼人 [ 所謂對著幹 ] ,因為能寫出 Elvis 文章水準的人,除非我發雞盲,或者 Elvis 演技非凡,連有些曾拿筆搵食的職業寫手也 [ 咁都呃到...? ] ;否則相信Elvis君也不是市面普羅 [ 茂利 ]。

一般垃圾發洩式的爛文腐句,畢竟看得太多,全無水平,亦不見理性,那些廉價才女也一樣,唱衰抹黑扣帽子;看得多會痴線。

女律師的文章,究竟是男是女、是否真正律師? 只有信報總編輯才知道。這點在下認為不重要,重點是她的文章內容,有時 [ 女律師 ] 這角色不難理解是 ( 市場需要塑造出來 ) ,有 Market 、律師討人好感就得喇,我唸唔會有報章夠膽用 [ 地盤佬小學畢業 ] 的角色來出專欄。

果位...女律師如果是有興趣 ( 對著幹 ),Sorry, 相信信報要開開編採會了,認真唸唸營運方針。唉......( 好心啦~)

PS : 女律師今次文筆有進步喎,唔通換左人?之前的文,老實講,係寫得好 cheap, 似新晉(才女 )風格,話係堂堂律師既思維...在下有 d 保留。

人....~ 上

過內人 said...

Elvis,

我所指的是言語上的。

至於物理上的,或許不久的將來,深好此道的George會跟Tracy摩擦五個回合吧!!

Elvis said...

哦, 我還以為是另外一種磨擦使雙方產生記憶

過內人 said...

人.....~

當然不是對著幹,只是兩人的題目巧合地有小部份相似,拿來說說笑吧!!

其實我也想過是寫手,而不是真人,不過,想得多也無法得知,當她成真人也沒有不好。

或許Daisy 小姐經過Elvis的調教及培訓後,再配合一輪具體的肉體及液體的深層次交流後,將有更多內涵。

Elvis said...

愈寫愈不像話了, 我不想這個 blog 成為 18 禁喔 XD

過內人 said...

Elvis,

對不起,僅說說笑吧!!回正軌好了。

Elvis said...

過內人,

說笑的。別介意。

我也有想過寫色情小說為生, 如果可以賴以糊口的話。起碼不用雙失。不過坊間那種幾塊錢一本的, 實在做得很「爛」喔。

Leona said...

關於Daisy小姐是否真有其人,其他部落早就討論過:
http://soniaaristo.blogspot.com/2007/09/blog-post.html#links
律師名冊上根本無王迪詩此人。

但蘭開夏道是否集體創作?
其背後寫手是否男人?

我有以下推測:
(1)如果是集體創作,網主不會那麼「上心」,忙不迭刪除唱反調的留言(即使那並不offensive),及後甚至OFF COMMENTS。
因此我猜寫的人是很在乎別人對他/她的看法,不像「集體問責制」。
(2)其二,假設是編輯部的集體創作,當然希望個BLOG越多人討論越好,豈會刪掉留言如此笨。我相信寫手僅一人,或兩人,很難更多。
(3)至於其寫手是男/女,我幾乎斷定:a.那不是女人b.即使是女人,那不是二十八歲的女人。
(4)因為,作為一個女人,除非自戀到入精神病院的地步,否則不會打把傘也把那傘的品牌寫出來炫耀。諸如此類。
看那廝的筆觸,更像是個男人,想像自己是個「二十八歲任職國際性律師樓的女律師」,然後將對該等女性的印象投射進去。
(5)即使那是女人,也不可能只有二十八歲。
廿八歲就可以穿Armani上班的人不是沒有,假設她目前賺很多,或家裏有很多。
目前賺很多的女性必然忙得賊死(呢,像我們這種賺得不多的,才有空留言),那有空寫這種風花雪月。
如果她家裏有錢有家世到那地步,應該類似陳方安生(將門之後,名校出身)般,那種女人十分blue blood,不屑炫燿,文章不會如此小家(想想張愛玲的文章吧。沒落的貴族,睥睨眾生,即使炫燿,也是含蓄的,那像Daisy般張揚)。

綜合以上五點,我敢打賭一百蚊:
(1)蘭開夏道不是集體創作(充其量有一至二人協力)
(2)蘭開夏道的寫手不是「廿八歲女律師」

借版主地方,拋磚引玉一下:)

Leona said...

elvis,如果你借此blog打出了名堂,真箇出版情色小說,應該很受歡迎。
我也很好奇想看啊。

梁巔巔 said...

始終都係呢個 "怒插港女" 名好~ ^~

Anonymous said...

鞭撻“港女”是虛,營銷自己是實?

Anonymous said...

所有留言個都要核準...

Elvis said...

Leona,

(2)其二,假設是編輯部的集體創作,當然希望個BLOG越多人討論越好,豈會刪掉留言如此笨。我相信寫手僅一人,或兩人,很難更多。

Leona, 關於第2點, 我在九龍塘禁絕留言之日已經想過。觀點和妳一致。這是我唯一覺得她是真貨的原因。

Elvis said...

Leona,

賣字為生, 對於一個無法糊口的人也很好的了。不過有沒有另一種題材?

Leona said...

我看不必;情色題材蠻適合你。
這種題材要高手寫才好看。

用電影打個譬喻──
李安拍的《色・戒》就不是一般情色片。

Anonymous said...

唉...又係有骨既....

Anonymous said...

看過幾篇你的文章,我也覺得水準之高令我感到震驚。至於觀點,不全然認同,但也不全盤否定。

至於為什麼現在才留言,是因為覺得這篇寫得最中肯最make sense最有point。

另,"lover's dilemma"和"進化"也寫得很不錯,但"犀象"就似乎偏激了點,恕不敢苟同。

Elvis said...

汀,

敢問有哪一論點不同意呢? 我常收一些留言說不喜歡, 但卻沒有說我有甚麼寫錯了。

其實我一直以來都問自己, 有甚麼樣的文章我會喜歡看。答案是一些看了會笑和看了會罵的文章, 其餘的都是娛樂性欠奉。

你看我新blog 寫的東西便悶蛋多了, 所以也沒人在看。http://following-the-wind.blogspot.com

理性持平客觀中立, 我一概不喜歡, 版頭已經寫了。愈是如此便愈悶蛋。

Anonymous said...

Elvis,

我喜歡看你的文章。至於本人不認同的觀點,不等於你寫錯。

關於"犀象"的觀點,我在自己的blog寫過,恕不在此贅言。(http://swan.mocasting.com/?p=134142)

至於lover's dilemma,你apply在提出不提出分手的時期,我則認為放於表白不表白的階段更為合適。prisoners 不能互通消息,才互不信任,雙方揀了lose-lose situation。雖則冷靜期的lover都不會互通消息,但不會互不信任吧!?(這點我很有保留)假如放於表白stage,信任還未建基得足夠,這情況就比較合理。

至於"流動"這篇,很認同。想引來一用,好讓我的一位「港女」朋友覺醒,請問可否?

這篇冗長的留言,不好笑,也不值得你罵吧,娛樂性甚低,不好意思。BTW,你新blog只有五篇文,剛開張,跟舊blog相比,根本不是apple to apple,怎比? 另,葉劉那一篇好看。

Elvis said...

汀,

lover's dilemma, 我引用在感情發生問題之時, 其實是有深意的。

其實我有幾篇文章, 當真希望讀者能 read between the lines。

Elvis said...

汀,

文章當然可以借用了, 絕無問題。

你的論點, 改天回應, 現在實在太忙了。

Anonymous said...

Elvis,

因為我剛洗板了,以後也不一定會寫blog。

若你不介意,我把對"犀象"的看法簡略地寫下來吧。

回應你的吃飯付錢--
初次約會,我堅持AA制,假如對方堅持要請客的話,我會讓他請,這是不同男士的不同表現,我們不必硬性把請吃飯的男人標籤為「有風度」and vice versa,事情本來就不是那麼一刀切。另外,一般情況,結賬時我真的會無動於衷,我認為合適的做法是讓男人先結賬,待離開餐廳後才付那一半的錢給他。原因很簡單,男人都要面,他們都不想我在餐廳把一百幾十,或者數百元塞來塞去,讓他丟人現眼,所以無動於衷的這個講法,我真的有所保留。假如這個男的很大方告訴我要付多少錢,我不覺得他有問題的,即管開聲。

如果港男能禮貌地叫女子不要打尖的話,這沒甚麼不妥,但請對任何人採取一致態度。不要讓我看到你跟打尖的港女禮貌地說:「請不要打尖。隊尾在後面。」的時候,有個紋身大漢打尖而你竟讓他無聲無色地插隊還默默承受。這只是欺善怕惡,並不是堅持做一個人。請分清楚。

如果女友月事來了,心情不好,而港男只會叫她去看心理醫生的話。對不起,我認為這個男人很冷血。

替女友挽手袋,這點我認同你的講法,因為我很鄙視替女友拿手袋的男人。

零晨三時,如果女友在中環喝醉了,而男友在家中呼呼大睡,接到電話後還不飛奔到樓下截的士作緊張狀,反而冷冷地說句:根本不應在凌晨三時喝醉。這個男友像父親多過像男友。面對任性的女友,教她關心她是需要的,但不是即時,亦不是這種形式的句子,就算多麼不會講話的人,至少都該加一句:「我會很擔心妳的!」否則這算是那碼子的男女朋友關係?

Elvis said...

汀,

我又遇上一個摺blog的人了, 為了甚麼呢?能告知一二嗎?

Anonymous said...

因為...
「有所恐懼﹒則不得其正﹒有所好樂.則不得其正.有所憂患.則不得其正.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此謂修身在正其心」

寫blog令我「心不在焉」此其一,另外,有試過引用這篇"流動"去勸諌友人,寫完後感覺極差,我不覺自己做錯,然而還是「有所恐懼」,因為批判不認識的人要比批判自己認識的人容易得多。不能從心而抒,是故不如不寫。

Elvis said...



「勸諌」一事, 還是由我來做吧, 反正我已被千夫所指, 也不怕會被追殺至英倫。